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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秋、国庆双节期间诚信经营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6-9-21 09:58:44    点击:603

全市各生产经营主体、各行业协会: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临近,节日消费迎来高峰,旅游、餐饮、住宿、商超、月饼产销等市场活力持续释放。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防范价格欺诈、天价月饼、过度包装等问题,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全市群众和来濮游客度过安心舒心、祥和欢乐的假期,现向全市广大经营者及行业协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法律底线,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家遏制“天价”月饼相关公告等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要求。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与社会责任,恪守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经营原则,严把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关口,杜绝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自觉维护双节良好市场秩序。

二、落实明码标价,坚决抵制价格欺诈

各类商品与服务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内容真实。价格发生变动要及时更新标价,严禁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超零售、餐饮住宿、景区服务、停车服务等经营主体,清晰公示品名、规格、单价、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坚决杜绝虚构原价、虚标原价、虚假折扣、先提价后打折等模糊误导标价行为,不实施价格欺诈,规范用好自主定价权限。

三、规范重点行业,维护文旅消费秩序

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门票价格及各项优惠政策,在售票窗口、服务点位显著公示收费项目,不得拆分服务项目、强制服务、强制搭售商品服务,不得以降低服务标准方式变相涨价。酒店、民宿经营者如实公示客房类型、价格、退订规则,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擅自临时加价,合理调控服务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餐饮经营者要杜绝阴阳菜单等现象。

四、规范月饼产销,践行绿色节约理念

月饼生产销售经营者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及第1号修改单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控包装层数、空隙率,不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制作月饼包装,优先选用绿色环保、可二次利用包装材料。严禁借过度包装、搭售无关高价商品虚抬月饼价格,遏制“天价月饼”。对单价较高盒装月饼做好台账管理,不违规捆绑混合销售,倡导理性、绿色节日消费。

五、强化自律自查,妥善化解消费纠纷

各经营主体要对照价格、质量、包装等相关要求主动开展自查整改,及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对消费者合理诉求主动协商、快速处置,积极配合消协、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做到小事就地和解。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引导,推动行业经营行为整体规范提升。

诚信是最好的招牌,口碑是最长远的生意。希望全市经营主体共同行动,以透明的价格、可靠的品质、优质的服务,营造放心、舒心的中秋、国庆双节消费环境,让每位消费者感受到濮阳“中华龙源地·世界杂技城”的大美风范、时代风貌。广大消费者遇到价格欺诈、违规经营等问题,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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