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交投诉
2024-7-1 12:14:44
- 已受理
2024-7-3 09:46:02
- 处理中
- 投诉完成
2024-7-3 09:46:02
被投诉方信息
- 被投诉单位:濮阳华龙区恋尚瑜伽馆
- 通讯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胜利路街道胜利路长庆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胜利茶叶花卉市场
投诉情况
- 商品或服务名称:瑜伽课程
- 商品品牌:恋尚瑜伽
- 投诉性质:人格尊严
- 购买发生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胜利路街道胜利路长庆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胜利茶叶花卉市场
- 商品价格:1980
- 商品数量:3
- 消费日期:2024-4-14
- 损害日期:2024-6-28
- 投至部门:市消协
投诉问题描述
2024年4月14日,本人在恋尚瑜伽支付1980元购买了瑜伽课程,卖家一直未开具正规发票。2024年6月28日下午,本人在恋尚瑜伽馆练习瑜伽后,瑜伽馆内员工对本人指责辱骂,贬损本人长相丑陋,严重侵犯了本人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本人在恋尚瑜伽馆还有剩余三节课程未消费,要求退还三节课程费用150元,并出具正规发票。
投诉者要求
要求退还三节课程费用150元,并出具正规发票
处理结果
一、与商家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明确指出消费有权要求商家提供发票等购货凭证。
二、消费者拨打12366向税务部门举报商家拒不提供发票的行为,税务部门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