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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动态
致全市消费者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3-12 08:57:46    点击:1556次    [关闭本页]

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大家好!

值此202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衷心感谢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的热情关注和大力支持,恭祝节日快乐。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濮阳市消费者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不断开拓,积极作为,在消费教育引导、商品和服务监督、化解消费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21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确定为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涵义:一是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凝聚全社会力量,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二是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个人信息安全。三是促进行业自律、企业诚信,打通关键堵点,保障消费畅通,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消费领域出现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提升消费便利度的同时,也需要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个人信息安全,通过社会协同共治,营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濮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市民,对面对网络购物,在线旅游、长租公寓,餐饮浪费等带来的个人财产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粮食安全、环境安全等消费问题时,务必做以下几点:

一、在进行网购时,要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软件。在交易过程中不要轻易透露真实姓名、证件号码以及银行帐号密码等关键信息。收到所购商品应将包装上的个人信息撕掉后再进行处理,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要保留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等,并及时索要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

二、外出旅游时,要选择资质合法、口碑良好且具备经营实力的旅行社,要明确交通工具、住宿标准、购物次数、具体景点、路线及餐饮标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警惕超低价旅游陷阱。接触大型游乐设施时,要注意景区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尽量不去近期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多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看管好老人和孩子,保管好随身物品。

三、外出就餐时,要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场所,尽量选择错峰就餐并保持适当距离。小心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在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聚餐时要使用公勺公筷,“剩菜打包”,拒绝“野味”。

四、租赁房屋时,要查看对方的身份证件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再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合同要注明租金、交租的方式及时间等基本内容,要仔细检查公寓的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立即到消费者协会协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最后,祝全市广大消费者朋友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

                                                                               202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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