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0393-4431315
您的位置:首页 >> 维权案例
维权案例
濮阳市2020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3-14 08:17:25    点击:1948次    [关闭本页]

1、河南某石化有限公司制售假冒名牌润滑油案

河南某石化公司购进散装润滑油、包装空桶进行罐装,生产销售假冒长城、美孚牌润滑油。濮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制假窝点进行现场检查,查获价值3万6千元的假冒润滑油以及制假工具。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

2、袁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濮阳市公安局在华龙区胡村乡某村的一仓库内,查获盗版教科书和中小学辅导资料,共计31个品种,3万8千册,涉案金额147万余元。犯罪嫌疑人袁某等人已被逮捕。

3、秦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濮阳市公安局在华龙区、濮阳县等地查获制售假酒窝点8个,查获假冒茅台、五粮液等白酒共计4千4百件,标840万元;抓获涉案人员25人,刑事拘留18人。

4、东营市某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东营市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我市设立的专卖店,利用产品包装和店铺装潢,宣称其产品的主要原料是从德国进口的,其产品中含有大量芦荟、苍耳子等植物成分,能有效去除甲醛等等。通过执法人员调查,以上宣传均为虚假内容。 濮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55万元,并督促该公司对其产品的包装,经销店的装修进行了整改。

5、濮阳市某旅行社降低旅游服务质量旅游纠纷案

 市民张先生一行6人通过濮阳市某旅行社报名前往贵州旅游,该旅行社没有按行程规定安排张先生游览景区, 并降低接待标准,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经调解,该社支付张先生等人旅游服务质量赔偿金共计1500元。

6、郭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郭某在恒丰中央广场D座某室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华龙区卫健委执法人员在该场所发现盐酸肾上腺素、肉毒素等药品。 濮阳市华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没收非法所得30万元并罚款5000元。  

7、濮阳市某食品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案

濮阳市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面包等食品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共计5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6千3百元。濮阳市市场监管局没收其违法所得,并罚款66万元。

8、濮阳市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

濮阳市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假冒“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涉案口罩共1480包,已部分销售。濮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了该公司未销售的口罩并罚款17万6千元。

9、濮阳某自来水公司擅自定价案

濮阳某自来水公司自2015年以来为辖区内的居民和非居民供水,未经批准擅自对自来水进行定价,侵害了居民权益。濮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罚款60万元。

10、濮阳某房地产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濮阳某房地产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楼盘预售广告,未按《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要求标注预售房许可证信息, 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濮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处以9000元罚款。 

Copyright © 2018-2026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3033409号      网站管理
地址:濮阳市绿城路62号   电话:0393-4431315   邮箱:hnpy315@163.com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