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经营者: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消费服务水平,共同打造诚信经营、消费公平良好消费环境,努力实现建设“四个濮阳”新的奋斗目标,倡议如下:
一、依法诚信经营,实现更有保障的消费公平。要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严格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力戒“强制消费”、“过度消费”以及“欺客宰客”等不良经营行为。行业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经营者以尊重广大消费者权益为前提,正确处理好行业发展、企业利益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系,共同构建公平、和谐消费环境。
二、自觉做到“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企业在运用科技促进发展和业态升级过程中,不能无序扩张,违背“科技向善”的伦理要求,对消费者的消费信息、消费心理、消费行为、消费能力等进行不当采集、筛选、使用,破坏公平竞争。要在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的同时,对消费者做到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保障全体消费者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利,力避过度差异化和歧视等带来的消费不公,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
三、保护弱势消费群体利益,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要确保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消费群体以及农村、县域消费群体享有均等的机会和平等的身份参与消费活动,提倡对这些弱势消费群体在予以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消费服务的基础上,予以更多的优惠服务保障。
四、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理念,实现可持续的消费公平。在经营活动中,要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经营理念,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绿色、简约、安全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做到不过度包装商品、不过度提供消费服务,合理利用社会资源,避免过度消费,为实现可持续消费公平提供服务保障。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濮 阳 市 消 费 者 协 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