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五一”长假即将来临,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使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平安的节日,濮阳市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出节日消费警示。
警示一:严格防范消费环节带来的感染风险,确保消费安全。一是严守规定不粗心,尽量做到“不聚集、不聚餐”。外出消费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人员密集的消费场所,错峰选购物品,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节日期间,尽量减少在外聚餐,以免带来聚集性感染风险。因确需在外就餐时,要尽量选择明厨亮灶、环境整洁、疫情防控措施严格的餐饮单位就餐,提倡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二是采购冷链食品要细心,规范操作。选购冷链食品时,应选择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超市和农贸市场,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同时要注意食品产地、来源、进口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以确保来源安全。三是网购物品要小心,严格进行消毒灭菌处理。要避免从中高风险疫区网购物品,网购的物品不要直接带进家中,要及时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和清除外包装。
警示二:外出旅游要防范“三大陷阱”。“五一”假期提倡原地过节,如需外出旅游,一定要避开疫情风险地区,并特别注意防范三类消费陷阱。一是要注意防范低价陷阱,做到“三个正规”。尤其是一些网络旅游产品,准入门槛低,监管存在一定空白,使得一些劣质产品混杂其中,一些旅游网站以“零付团费”、“团购”、或“旅游券”等形式低价揽客,而在实际旅游服务过程中通过各种“高消费”损害消费者利益。对此,提醒消费者在线上购买旅游产品时,要做到“三个正规”,即:要选择正规的旅游网站、正规的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以免上当受骗。二是要严防“强制购物”,选择“透明团”。跟团旅游本来是一件愉快享受的事,但不少消费者在跟团旅游时遭遇到强制购物的事情,不仅旅程时间大部分耗费在购物上,而且还可能买到一些品质低劣的商品。因此,消费者要尽量选择诚信透明、价格合理、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不要轻信“低价团”,同时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要求在合同中注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以及购物场所的名称,对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要做出明确约定。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消费者有权拒绝合同之外的购物和自费项目,如遇到强制消费,应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事后维权。三是自助游要提防“被宰”,提前订好旅行的机票、酒店、和门票。在各个旅游旺季,散客被宰的现行屡见不鲜。消费者由于在旅游地人生地不熟,一些车站、景点附近,“黄牛”、“黑车”、“黑导游”云集,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上当受骗。为防止旅游过程中“被宰”,消费者在出行前应做好旅游攻略,规划好旅行线路,提前预订好机票、酒店和门票。
警示三:谨防被“错收”和“多收”等侵权现象。在超市、商铺或其他市场购物时,要认真核实购买商品的价格和数、质量,对数、质量存在疑问的商品要选择可信度高的称重工具进行称重计量。以防缺斤少两,在结算付款时,要认真核对小票,防止“错收”和“多收”现象的发生。
警示四:在进行网购时,要防止“大数据杀熟”。“大数据杀熟”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一些电商平台运用大数据优势对不同客户进行“定位定价”的潜规则比较普遍,不同程度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为此,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务必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不要长时间使用同一款app。虽然说我们平时有自己喜欢顺手的交易软件,但是使用时间过长容易被网站盯上,这时候不如货比三家,也看看同类型软件上同样产品的价格。二是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价格。除了网络上的虚拟价格,对于现实生活中一些物品也要有大体了解。如果有实体店,不妨去实体店先了解一下价格,看看是否有新品活动或者打折季,再对比网站上的价格。三是要了解法律手段。不管何时何地都要提高警惕,在被人杀熟以前清晰的知道自己是消费者的定位,切忌被商家套牢,要明白自己拥有公平交易的权力,一旦发现被“杀熟”,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及时索取发票或有效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以便日后维权有据,如您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当地12315或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祝广大消费者朋友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