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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五一”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3-4-23 16:16:11    点击:532次    [关闭本页]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食品、购物、旅游等消费也将迎来高峰,为增强广大消费者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做到安全出游、理性购物、饮食健康,濮阳市消费者协会现发布如下 消费警示:

一、食品安全要留心 健康饮食反浪费

(一)外出聚餐要慎重选择菜品,按需点餐。可以现场查看餐厅的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优先选择餐饮服务量化等级为良好的“笑脸”餐厅就餐。就餐时需留意所选菜品的详细价格,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按需点餐,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等。 如遇到“禁止自带酒水”等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结账前要注意查看消费明细,做到“先看账单后结账”,保留好付款记录,确保维权有据。

(二)购买食品要选择优质品牌,查看产品标注信息。优先选择连锁商超或正规农贸市场销售的知名企业生产的食品,保留购物凭证,尤其是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是否有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标注,必要时需询问食品保质期信息,切勿贪图便宜在无证食品摊点购买食品或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谨慎选购进口冷链食品,采购时注意查验“冷链三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食用现场加工食品时建议佩戴手套,食用前做到“烧熟煮透”,避免生食。 

(三)积极倡导理性、节俭、文明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不盲从、不跟风抢购廉价、打折商品,尤其是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食品,应谨慎购买,切忌贪小便宜,因小失大。自觉传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享受“俭以养德、文明用餐”的快乐,坚持做到合理消费,培养节俭用餐习惯。坚决不吃野生动物,并对非法售卖、加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二、购物消费要理智 谨防各种消费陷阱

“五一”节假日期间,商家促销手段繁多,目前在市场上较为常见的不规范促销行为有:

(一)虚构原价:如促销前销售300元的商品,在把原价抬高到350元后再打七折,实际上并未让利,是一种较为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二)语义模糊:"买一送一",按照消费者的理解,应该是买什么商品送什么商品,但经营者却往往是买电冰箱赠送一袋洗衣液而已。

(三)宣传不实:有些商家为吸引消费者而打出了全场几折的宣传,但到了柜台前才发现,多数产品不参加活动。

(四)返券限购:部分商家的返券促销活动,设定许多限制性的条款和条件,甚至对促销产品不提供退换服务,明显违反相关规定。

(五)免费圈套:免费品尝、试用、拍照等等,也往往是部分商家设下的陷阱,其最终仍是有价消费甚至是高价消费。如说是免费照相,但底片要花钱买,化妆、服装等也都要另行收费;做免费美容时,被告知免费的只是服务,所使用的产品要收费。

(六)最终解释:部分商家在打折、降价、赠券等各种促销活动中,打出了“本店(商场)保留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的话,任意解释活动内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另外,网上购物也成为越来越多人选择的消费方式,由于网购交易模式的特殊性,隐含了诸多风险。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尽量选择信誉度较高、访问量较多、信用评价高的专业购物网站,要仔细查看卖家信用等级及买家做出的信用评价记录;子女外出旅游期间,要叮嘱家中老人谨慎购买保健品,要注意识别和防范保健品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防止受骗。下单时,选择较安全的付款方式,尽量选择第三方担保支付或货到付款的商家,不要轻易直接转账给商家,防范交易风险;虽然网购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消费者还是要保存好电子账单或网上交易记录,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收集好证据。

三、节日出行要留心 合理规划保安全

(一)出门旅游一定要以安全为主,尽量错峰出游,做好个人保护。外出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外出旅游跟团游的消费者请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度高、有资质的旅行社,认真签订旅游书面合同,并索要消费凭据;选择自助游的旅客,提前做好功课,规划线路,安排好交通、住宿,避免人在囧途的尴尬。通过网络预订旅行门票时需警惕“钓鱼网站”,多查阅旅行地相关资料,避免掉进低价陷阱。

(二)拒绝“不合理低价游”。擦亮眼睛,主动识别旅游消费陷阱,不要参加所谓的“免费游”以及“低价大酬宾”等明显低于经营成本的旅游活动。“羊毛出在羊身上”,所谓“免费游、低价游”一般是通过购物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等方式来获取回扣,从而弥补团款的费用。

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旅游者不可采取过激行动,人为扩大事态或激化矛盾纠纷,不可采取罢游等极端行为,而是要注意保留发票、合同、行程单等相关证据。完成行程后,旅游者可向旅游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依约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濮阳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五一”期间,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本着合法、正当、公平的原则,先与商家沟通和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当地消协投诉进行维权。同时,也呼吁广大商家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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