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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游泳健身 场馆选择很重要
发布时间:2023-7-14 15:46:47    点击:554次    [关闭本页]

近期天气炎热又是暑假游泳馆成了人们避暑和锻炼的好去处,但时下一些游泳场馆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如安全设施不全、安全管理制度缺失、安全人员配备不齐、水质不达标等问题。每年暑假,都会有游泳溺水或染病等安全事故见诸报端。因此,消费者在进行游泳健身、享受清凉的过程中,选择安全可靠的游泳场馆尤为重要

如何选择安全的游泳馆呢?重点要做到“五看”:

1、看“证”

游泳场馆要拥有经营资质,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对外开放证和高危许可证。如果是室内游泳馆还需要获得消防合格证

2“脸”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以及卫生检测结果都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消费者可查看其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或者查看张贴笑脸、平脸或哭脸标识,以及水质检测结果。笑脸、平脸或哭脸标识分别指代“A级、B级、C级”,代表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优秀、良好、合格”。同时,消费者还要注意观察整个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明亮、通风,池水是否清澈透明见底,泳池周边是否有唾液、垃圾等

3、

根据《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相关规定,游泳场所应配备余氯、PH值、水温度计等水质检测设备。开放前以及开放时均应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检测,检测结果应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消费者可通过查看当天水质各指标数据,了解游泳池的卫生情况。同时要注意观察水的颜色,如果水略有浑浊,说明消毒不到位,细菌超标。如果池水透明、清澈,没有刺鼻的味道,肢体接触后感觉舒服,水比较软,说明水质较好。

4、看“设施”

齐备的安全设施,是确保游泳安全的重要保障。游泳场馆应配备以下安全设施:一是应配备救生浮标、救生圈、救生杆、救生板、救生绳和护颈套等救生器材,并摆放在明显位置,取用方便。二是游泳池池面应设有醒目的水深度标识、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深浅水区隔离带。游泳池浅水区水深应不大于 1.2 m。三是游泳池内的排水设施应设置安全防护罩。四是开放夜场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五是水面面积在 2000㎡以下的游泳池至少设有 2个出入水池扶梯,2000㎡以上(含2000㎡)至少设有 4 个出入水池扶梯。六是应配置有救生观察台。水面面积在250m²(含250㎡)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以上每增加250㎡及以内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救生观察台高度应不小于1.5m。七是应设置醒目的“游泳人员须知”和必要的安全警示。

5、看“制度”

游泳场馆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一是强制淋浴制度。游泳者必须经过强制性淋浴,以及一些含有具有较高余氯的浸脚消毒池后,方可进入泳池内,预防各种病菌被带入池内。游泳结束,也要进行淋浴。二是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及溺水事故处理制度,并配备专职救生员和医生。

在做到“五看”的同时,要尽量避免选择人群密集的游泳场馆,不要盲目跟从,以为人多的游泳馆就一定是好的,人多反而增加了细菌、病毒交叉感染的机会。同时,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不要在泳池里小便、吐痰、洗澡等,以防止菌在泳池里扩散,成为“泳池病”的病原体。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到野外游泳。野外水域看似干净,但由于没有消毒设施,各种生物、细菌共存,往往滋生大量有害生物,很容易带来疾病。同时,看似平静的水面下,往往暗藏“陷阱”,如尖石陷阱、水草陷阱、淤泥陷阱、暗流陷阱等。由于野外水域大多地处偏僻,没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和人员,一旦发生意外,很难得到及时救援,几乎每年暑假都会发生学生野外游泳溺亡的悲剧。消费者一定要谨记教训,告诫和约束自己的孩子,禁止到野外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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