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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市消协发布消费提示:您有权对“饮料加冰”说“不”
发布时间:2023-8-28 18:25:02    点击:377次    [关闭本页]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消费者在某知名饮料店选购饮品时,发现饮品中冰块含量占到饮品总量的2/3,冰块含量过多导致饮用体验感变差。也有的消费者反映,部分饮品在手机点单页面的温度选项只有“冰”,有些饮料店甚至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去冰”饮品需求。而一些餐饮经营者对冰量缺乏统一标准,冰块大小、形状也不尽相同。

面对市场上“饮料加冰”乱象,消费者应该如何应对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完全有权对“饮料加冰”说“不”。
一、消费者有权了解“饮料加冰”的数量、质量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首先,加冰是店家提供给消费者的一种服务,在价格上也是计算在内的。作为消费者支付了相应的费用,我们有权要求合理的加冰量。其次,加冰可以改变饮料的温度和稀释程度,从而影响口感和味道。消费者有权了解加冰对于他们所购买饮料的整体品质和口感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做出选择。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店家可以在菜单或价格表上标明加冰的比例,或者提供关于冰块质量的说明。
二、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加冰”或“不加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每个人对于饮料口感和温度的偏好各不相同。有些人喜欢凉爽的口感,而有些人则更喜欢保持原汁原味的温暖。消费者在购买饮料时,应享有根据自己口味和需求选择是否加冰的权利。餐饮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过备注方式调整加冰数量等个性化选项,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也可以将饮品和冰分开,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三、消费者有权要求“饮料加冰”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饮料时,除了关注口感外,还要关注卫生安全。加冰过程中使用的水源、制冰设备的清洁度以及操作人员的卫生意识都对饮料质量产生着重要影响。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安全可靠、符合卫生标准的“冰块”,并确保饮料“加冰”后品质不受影响。
四、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饮料加冰”数量适度价格透明、公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落实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要求从事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心怀责任担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经营理念,保障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加冰作为一项额外服务,一般都会加价。而过量“加冰”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影响饮料品质、造成饮料价格虚高。消费者应要求经营者在明示或暗示中告知消费者加冰可能带来额外费用,并确保价格合理、透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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