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营造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今年“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濮阳市消费者协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企业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如下:
1.聆听民心民意,办好民生民事。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出更多保民安、护民利、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将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切实解决民生关切。在制定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过程中,充分听取并尊重广大消费者意见,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做好顶层设计。
2.强化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行规,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业态;要强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行业规范教育,引导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3.守牢底线红线,优化消费体验。企业要依法诚信经营、绿色生产,安全生产,守住底线红线,向高标准看齐,提升供给质量,优化消费体验,更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要弥补经营活动中的“短板”,建立严格的商品和服务质量检验制度、“无理由退货”机制和消费者投诉“自调”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和意见反馈渠道,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企业,形成健康有序、良性循环的消费生态。
4.把握消费需求,激发消费潜力。要积极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验活动,及时掌握消费需求,做好消费引导,将消费环节的痛点、难点转化为新的增长点;深化“提振消费信心 放心消费在中原”和“提振消费信心 我们在行动”系列活动,提振消费信心,助力消费增长和经济发展;要借助网络科技新技术,结合消费方式新变化,积极推进消费场景和模式的创新,加强多元化服务,培育消费新热点,激发消费潜力。
5.改善消费关系,提升生活品质。要建立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新型消费关系。尊重消费者的权利,公平对待各类消费群体;关爱弱势消费群体,通过各种普惠让利措施让他们从中得到更多实惠;注重商品和服务的社会性、民生性和公益性,在消费活动中能主动让利,让消费者真正体验到社会的诚信和良善,体会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提升和谐消费关系。
6.加强舆论引导,发挥专家优势。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引导力度,曝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弘扬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优秀事迹。专家学者要发挥智库参谋作用,通过开展理论研究、普及消费知识、提供技术和法律支撑等方式,为消费者维权事业提供全方位支持。
7.更新消费理念,强化维权共治。广大消费者要加强对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坚决同各种不法侵权行为作斗争;要积极行使对商品和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主动反映民生民情民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确立“敢于消费、善于消费”的消费观,积极践行“科学消费、绿色消费、品质消费”的理念,自觉抵制各种假冒伪劣和过度包装商品,共同打造更加安全、更加放心的消费环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行动起来,凝聚维权合力,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迈步新发展、走向新辉煌!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