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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活动】致全市消费者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3-13 09:53:42    点击:254次    [关闭本页]

消费者朋友们:

大家好!值此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的热情关注和大力支持,恭祝大家节日快乐!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濮阳市消费者协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争先创优,认真履行《消法》所赋予的职能职责,深入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放心消费在中原”“提振消费信心 我们在行动”两大主题活动,在“实施新作为、寻求新突破、开创工作新局”上下功夫,大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在消费教育引导、商品和服务监督、化解消费纠纷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12月,濮阳市消费者协会被中消协评为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202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激发消费活力”确定为消费维权年主题。这主题的确立,是“提振消费信心”的进一步强化和延伸,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激发消费活力,既是新的主题,也是新的目标,需要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

强化维权意识,提升自我维权能力。要加强对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在各种消费环境中注意预防和识别各种消费陷阱,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坚决同各种不法侵权行为作斗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强化共治意识,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要积极参与消费调查、消费体验等消费维权公益活动,充分发挥消费群体对商品和服务的正向监督作用,促进消费市场良性发展,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坚定消费信心,助力消费增长。要顺应经济发展和消费模式新变化、新趋势,确立“敢于消费、善于消费”的消费观,正确把握消费热点,不断把美好生活愿景和需求转化为实际消费,为拉动消费增长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坚持品质消费,远离假冒伪劣。坚持品质消费,不仅关乎消费安全,也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消费者要树立“品质至上”的消费理念,把商品和服务品质作为消费的第一参考要素,坚守“正品”初心,远离假冒伪劣,共同打造和维护高品质消费市场。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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