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消保条例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效果,7月3日,濮阳市消费者协会与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开发区分局共同组成志愿服务队伍,走进开发区一中校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现场受教学生和教职员工达80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