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收到消费者投诉物业公司用电管理不规范的事件日渐增多,在此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家中电费无故增加、被物业公司强制缴费或换电表事件,应及时向消协反映情况。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凡是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供水、供电、供暖、燃气、通讯等单位向业主收取费用,应当收取到每一位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受上述有关单位委托,代收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的,应当签订合同;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根据合同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如果物业怀疑业主窃电出现纠纷,应该有物业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业主三方共同现场摘表封存,委托有关质检部门对电表的计量度、精度进行检测,物业公司不具有主体资格,住户电表的所有权也不属于物业公司,不能私自摘表停电罚款。
窃电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应该由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认定,不是物业公司能够认定的。在此类纠纷中,物业公司存在侵权行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进行投诉。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