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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警惕房屋租赁陷阱
发布时间:2024-11-11 16:30:22    点击:743次    [关闭本页]

今年以来,租房“踩坑”成为消费生活中的一大痛点。上海、南京、武汉、青岛、郑州等多个城市相继曝出消费者租房“踩坑”事件。今年7、8月份,河南郑州警方破获多起房屋租赁合同诈骗案,受害消费者多达1200余人,涉案金额达2600万。为此,濮阳市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租房过程中一定要擦亮双眼,识别各种租房陷阱和套路,仔细审查租赁合同,以免上当受骗。

一、正确识别各种套路和陷阱

在各种租房“踩坑”事件中,不法分子利用的“套路”主要有以下五种:一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房屋地理位置、装修状况以及生活设施等,实际情况与广告宣传完全不符,而所谓低价租金在实际支付时也会大幅提升。二是虚构“损坏”事实骗取赔偿金。一些“黑中介”或房东利用消费者的粗心大意,在期满退租时,以房屋以及部分房屋设施损坏为由,要求消费者赔偿维修费。而事实上,这些损坏的设施在消费者入住前就已经损坏,而大部分消费者在入住时往往容易忽视这些细节,即使做过一些检查,也很难做到面面俱到,查无遗漏。三是以“短租长签”的套路骗取押金。一些房屋中介在广告宣传中声称短租一个月或几个月都可以,但合同上的租期要约定一年起租,待租期期满再转租出去即可。但当消费者租期期满退房时,中介公司却以房屋未能转租出去、消费者违约为由拒绝退还押金。今年上半年,青岛市200多名消费者被同一家中介公司以“短租长签”的套路骗扣押金。四是采取“长收短付,长租长收”的手段实施诈骗。中介公司利用房东和租客之间的信息差,以高价为诱饵,采取“长收短付”的套路低成本从房东手中骗取房源,再以“低价、长租、长收”的手段快速将手中的房源租出,在骗取消费者高额长租金后卷款跑路。河南郑州市曝出的多起房屋中介诈骗案,无一例外,都是利用这一套路。五是利用合同陷阱损害消费者利益。中介公司通常使用事先拟好的格式合同文本,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可能存在隐瞒重要信息(如隐瞒“看房费”、“信息费”等收费项目),设置不平等条款和高额违约金‌,偏袒自身利益,甚至存在欺诈性内容。例如,合同条款可能对中介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描述得较为模糊,而对租客的责任和义务则较为严格,从而在发生纠纷时有利于中介公司,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二、认真做好应对策略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避免“踩坑”的关键是仔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针对各种套路和陷阱采取相应的措施和策略,谨慎做出决策。一是要仔细核实中介资质如果通过中介租房,尽量选择资质可靠、规模较大的中介公司,因为大公司通常有更多的专业人员和更规范的操作流程,相对更可靠‌二是要认真查验房东身份和房产证明‌‌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务必确认房东的身份和房产证明的真实性。要求房东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如产权证或使用权证。如果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应要求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要利用多种渠道验证房源信息的真实性,避免遇到存在纠纷的房源三是要避免全权代理如果是房东,最好不要让中介公司全权代理房屋;如果是房客,尽量避免租被中介公司全权代理的房屋‌四是要警惕低价陷阱对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源要保持警惕,避免遇到诈骗‌五是要实地考察房屋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实地考察房屋及其周边环境,确保房屋的安全和便利性,并留意房屋及相关生活设施是否存在损坏的问题,并列出清单双方签字留存。六是要解退租政策在签订合同前,了解退租的流程和条件,包括提前通知期限、押金退还标准等,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七是要签订书面合同不要轻信口头协议,所有约定都应明确写在书面合同中,包括租金、押金、维修责任等‌八是要仔细审查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的缴纳方式,以及房屋设施非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明确每月何时缴纳房租,以及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细节避免后续纠纷‌九是要保留证据如果中介公司拒绝履行责任,房客要事先做好取证准备,如录音、录像等‌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如遇到纠纷,请及时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或12315、消协组织投诉。遇到诈骗,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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