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诈骗的套路多种多样,且不断翻新,给公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层出不穷的各种新型诈骗套路,消费者应如何辨别和防范呢?对此,濮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新年消费要预防以下12种新型诈骗套路:
一、网络贷款类诈骗
诈骗分子制作假冒的网络贷款APP,以“低利息、高额度、不看征信”等噱头吸引受害人前来贷款。待受害人提现时,诈骗分子会以交会员费、输错提现账号解冻费、刷流水提高征信等理由诈骗钱财。
二、冒充身份类诈骗
一是冒充客服。诈骗分子非法获取受害人信息后,冒充客服拨打受害人电话,谎称快递丢失、商品问题要退赔,或者实习生失误给受害人办理了会员要取消等,诱骗受害人按照操作将钱转给骗子。二是冒充公检法。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涉嫌诈骗、洗钱、非法出入境等违法犯罪,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诱骗受害人将钱转到“安全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实施诈骗。三是冒充老师收费。诈骗分子偷偷进入家长群,复制班主任老师的头像和信息,在老师上课的时间段,以收取学杂费为由,假冒班主任在群内发二维码或者银行卡诱骗家长转账。四是冒充领导。诈骗分子冒充党政领导身份,添加受害人为好友,关心其工作和生活,给其受到领导器重的感觉。然后,“领导”找受害人帮忙向他人转账,制作假的转账凭证,称钱已经转给受害人,诱骗受害人往其提供的账户转账。
三、刷单返利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朋友圈、地推、送礼品、黄色小卡片等,引诱受害人加群兼职、做任务,轻松完成点赞、关注等任务即可获得小额金钱。待受害人投入大额金钱后,诈骗分子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提现,从而实施诈骗。
四、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
诈骗分子制作虚假的投资理财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引诱受害人到平台进行投资。刚开始,受害人可能会获得高额收益并且可以提现,但最终会无法提现,或者诈骗分子通过平台后台控制涨跌假装将钱全部亏空。
五、虚构投资项目类诈骗
诈骗分子伪造中央、部委公文,打着国家、民族旗号,虚构精准扶贫、慈善富民等项目,声称只要交少量的钱就可以领取巨额福利,诱骗老年人投资。比如这段时间,网络中出现了“同国救济登记”与“国家补偿金”“发放320万元”,主要是忽悠“云家人”(指曾经给“云数贸”诈骗项目交过钱的人,相信“云数贸”项目的人),不法分子通过忽悠大家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报单后,进行精准诈骗。比如:共享屏幕,转走被骗人银行卡上的钱,还有让被骗人按照320万元金额的百分比交一定的费用,很多人因此上当被骗。
六、虚假消费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朋友圈发布海外代购广告,诱骗受害人购买海外商品,然后以商品被海关扣留需要开箱查验费、补缴税款、保证金等理由诈骗钱财。
七、假冒金融客服类诈骗
诈骗分子假冒金融客服,通过手机通话和短信,假借金融回访或发送“贷款申请已获通过、已放款到账”等虚假信息,诱使消费者按照其设定的套路和步骤进行各种操作,从而实施诈骗;或利用网络平台发布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及提高信用卡额度等虚假信息,诱骗受害人上当并套取其身份信息及信用卡信息实施诈骗活动。
八、虚构慈善捐款类诈骗
诈骗分子假扮富商,通过软件聊天交友寻找被害人并获取其信任。在以“慈善捐款”为诱饵钓得被害人后,其他同伙扮演富商身边的“知名律师”,以代为办理相关捐赠手续为由,要求被害人缴纳税收、手续费、公证费等各类费用实施诈骗。
九、虚假婚恋类诈骗
诈骗分子虚构社交平台账号,通过婚恋网站、社交平台寻找单身、离异的受害人,迅速建立恋爱关系,以带受害人赚钱为由诱骗受害人在虚假平台上投资,最后使受害人无法提现。
十、直播打赏类诈骗
诈骗分子物色女主播在前台直播,男运营则冒充女主播和粉丝聊天,通过暧昧聊天制造温柔陷阱,以完成直播任务、PK打榜等理由诱骗受害人打赏。
十一、假冒平台客服类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短视频平台客服,声称当事人开通了“电商直播带货功能”,如不关闭将连续每月自动扣费,扣费失败甚至会影响征信。接着诱导受害人下载视频会议类APP或其它软件,并通过屏幕共享的方式,远程指导输入银行账户、密码及短信验证码,盗刷银行存款或以“操作失误”“审核失败”等理由诱骗受害人不断往指定账户转账。
十二、虚假医疗补贴类诈骗
诈骗分子假冒政府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虚构或夸大医疗补助申请条件,诱使消费者提供个人身份证、医保卡、银行账户等信息,并以缴纳“手续费”、“保险费”为名骗钱。
新的诈骗手法和套路可谓“日新月异”,防不胜防,消费者要时时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如发现或遭遇诈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