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河南省消费者协会
近期,我协会接到多起涉及抖音等网络直播电商平台的“飞单行为”被骗投诉,给消费者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在此,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通过网络直播电商平台购物时保持高度警惕,谨防“飞单行为”陷阱。
“飞单行为”是指主播在直播间内,通过各种方式引导消费者脱离原平台,转到微信等社交软件平台进行交易。例如,消费者赵女士于2024年11月26日在抖音平台“翠色佳人”直播间选购翡翠手镯时,受主播宣传蛊惑,在平台付20元定金后,又按商家要求通过微信支付2000元进行线下交易。收到商品后却发现实物与直播间描述严重不符,要求退货时无法联系商家,向抖音平台投诉后也仅收到平台的20元定金退款,最终“钱财两空”。此类“飞单行为”多发生在珠宝首饰、手机等高价值商品领域。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网络直播电商平台购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查看商家资质:仔细确认卖家是否持有正规营业执照,并认真查看其他用户的评价反馈,以此判断商家的信誉和商品质量的可靠性。
2.保留证据:务必保存好与商家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这些将是发生纠纷时维权的关键依据。
3.警惕低价诱惑:对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商品,要提高警惕,这很可能是假货或是精心设计的陷阱。
在交易过程中,建议消费者尽量通过平台的内置功能完成所有交易流程,如直接在商品页面下单购买,或使用平台认可的第三方服务进行交易,坚决避免进行场外交易。一旦察觉到任何异常迹象,应立即停止交易,并向网络直播电商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倘若经营者涉嫌诈骗,消费者已经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协助警方侦破案件,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同时,我们也呼吁网络直播电商平台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加强对主播的教育和监管,加大对主播违规行为的约束和惩处力度,建立完善的消费者友好型救济机制,持续优化网络直播销售的消费维权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增强防范意识,理性消费,共同抵制网络直播电商平台的“飞单行为”等不良现象,维护自身权益和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