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积极性,壮大消费维权公益力量,践行社会共治,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从即日起濮阳市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第消费维权志愿者(监督员),希望各行业热心人士踊跃参与,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
二、报名条件
(一)生活在濮阳市本地,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与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18-65岁,热爱消费维权事业,乐于为消费者服务。
(二)在金融、旅游、质检、医疗、司法、食品、药品、汽车等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社会影响力的志愿者,可申请为专家志愿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见附件2)。
(三)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四)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无社会不良记录;
(五)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愿意以消费者的身份自愿、无偿地参与消协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
(六)熟悉当地情况,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服从消协组织管理。
(七)消费维权岗位退休人员,愿意继续在消费维权领域奉献的同志可优先聘用。
三、权利与义务
(一)志愿者的权利
消费维权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2、参加相关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必要的信息的权利。
3、获得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的权利。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权利。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利。
6、申请退出自愿者组织的权利。
7、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志愿者的义务
志愿者应利用自己专业技能和知识等资源,自愿参与各级消协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1、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科普知识。
2、积极参与消协组织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3、根据消协组织工作安排,收集或整理相关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料,及时向消协组织反馈。
4、主动加强与受聘消协组织的沟通联系,积极向消协组织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受邀参与消协组织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6、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维护消协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7、根据个人意愿,志愿者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
8、依法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可向属地各县(区)消协提出申请,填写《注册申请表》(见附件1);居住在市区的申请人可将申请表直接送市消协或发送电子版申请表至市消协邮箱。
联系人:史兴臣 联系电话:4431315
市消协邮箱: hnpy315@163.com
五、聘任
此次志愿者聘用期限为3年。各县(区)消协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并报市消协统一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市消协统一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志愿者聘书和证章。
附件:1、消费维权志愿者申请表.wps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