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各界:
为打造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彰显“共筑满意消费”主题,濮阳市消费者协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经营者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振消费,有你有我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各地、各级消费品以旧换新、壮大新型消费等政策不断出台。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蓬勃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文旅消费占比不断提升。春节假期,濮阳共接待游客550余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7.08亿元。哪吒2和相关文旅项目还在持续升温。全市要积极开展实物消费“质量”提升行动、服务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新型消费“拓展”提升行动。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支持汽车产品、电子产品、家居产品等消费升级。积极健全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民生领域消费信用体系。大力提升公用事业、文化和旅游、康复、养老、托育、金融等领域服务品质。积极发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大力促进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完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场景拓展延伸。
二、放心消费,合力守护
各级消协组织要充分整合社会力量,全面构建“监管部门+司法部门+消协组织+专家+维权服务站+维权服务志愿者+新闻媒体”的维权共治体系,形成纵横联动、全域响应的共治格局。要进一步完善维权机制,加强“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建设,延伸平台服务功能,搭建多元维权平台,实现投诉便利化、信息透明化、处置快速化,确保消费者投诉有门、处置高效、维权无忧。要进一步强化消费教育,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消费引导,大力崇尚科学、理性、绿色、品质消费理念,指导消费者防范各种消费陷阱和风险,全面提升消费者科学消费和依法维权能力。强化消费纠纷源头解决。推动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等大型企业积极加入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鼓励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换货,探索异地异店退换货服务。
三、满意消费,共筑共享
广大经营者要主动践行“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的承诺,积极响应“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守法诚信文明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筑共享满意消费。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消法》《消法实施条例》,积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取得合法有效的证照、证件,持证上岗,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严把商品质量关,不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向少年儿童销售有害其身心健康的商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有毒有害的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制止餐饮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严格落实国家明码标价规定,不出现无标价、含糊标价、标价与结算价格不符等不明码标价行为;不发布虚假广告、不作引人误导的虚假宣传、不出现短斤缺两、掺杂掺假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直播带货主播和MCN机构要诚信、守法经营,自觉抵制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恶意炒作、虚假营销、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共建直播带货可持续发展良好生态;与消费者主动协商和解消费纠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消协组织处理消费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振消费,有你有我;放心消费,合力守护;满意消费,共筑共享。让我们携起手来,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打造高品质生活濮阳新标杆!
濮阳市市场监管局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