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大家好!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濮阳市市场监管局、濮阳市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问候!向大力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全市消费者致以衷心的感谢!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组织相关监管部门,以“完善共治机制,提升维权效能”为主线,大力开展优化消费环境专项行动,取得积极工作成效。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办违法案件2254起;公安、农业农村、商务、文广旅体、卫健委等监管部门持续开展跨领域专项整治,查处黑加油站点12个;查缴非法出版物24万册;侦办知识产权侵权案件73起;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制假售假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市12315和消协系统共计受理投诉20041件、举报635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6.22万元;针对消费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市消协开展“双向教育引导”,累计发布投诉信息公示、典型侵权案例和消费警示提示66次。
2025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共筑满意消费”确定为消费维权年主题。“共筑满意消费”,既是广大消费者的愿望,也是我们的共同目标,需要每一名消费者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在此,郑重呼吁广大消费者:
争做理性消费的践行者。要坚持品质消费,注重商品、服务内在品质和价值,反对极端低价消费;要坚持因需消费,从个人需求出发选择商品和服务,不盲目消费、冲动消费;要坚持简约、节俭消费,杜绝浪费性消费,减少奢侈消费;要坚持“量力消费”,把个人消费需求与消费能力结合考量,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力戒超前消费。
争做合法权益的捍卫者。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不断提升消费技能和依法维权能力,做到“学法明理”;要善于运用消费知识和法律武器,识别和防范各种消费陷阱和风险,做到“知法善用”;要敢于对各种消费侵权行为说不,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依法维权”;要严守维权的法律边界,充分尊重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理性而不过度维权,做到“知法止规”。
争做满意消费的共建者。要强化共治意识,主动融入社会共治网络,推动构建人人参与的“大维权”格局;要积极参与和配合各种消费体验、消费调查和消费知识宣传教育等公益活动,促进新型消费业态的形成和发展;要积极行使监督权,敢于揭露批评,主动建言献策,共同促进消费市场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为推动消费提质升级、构建放心、满意消费市场贡献智慧和力量。
争做绿色消费的传播者。绿色消费是倡导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消费理念。要崇尚绿色、文明、节俭的消费文化和理念,网购和预付消费前,要考量实际需要、消费习惯、消费频次、商家信誉等因素;要积极参与公益消费活动,关爱弱势群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要自觉维护消费场所秩序,遵守文明礼仪和公德;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公筷公勺”“文明旅游”等绿色文明消费倡议活动,做绿色消费的传播者。
“共筑满意消费”始终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目标,以提振消费为支点,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合力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退得省心。让我们一道携手并肩,共同开启满意消费新征程!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