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旨在全面压实各方责任,规范直播带货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1、明确了各方必须履行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直播电商平台承担管理责任,作为第一道防线,需建立审查、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或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机制。
“店播”经营者(即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必须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信息,并依法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
“达播”运营者(即非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严格选品把关责任,需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核验并记录供货方的经营资质和食品合格证明。
主播及MCN机构负有宣传合规责任,需要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宣传内容真实,且不得销售或宣传禁售食品。
2、提出了关键禁止性要求
《规定》为直播带货划出了明确的“红线”,主要包含两大类禁令:
明确列出13类禁售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腐败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
提出10项直播行为禁令。例如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或宣传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药品混淆;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
3、对特定类型食品直播带货设立更为严格的规范。
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定类型食品,在直播带货中设立了比普通食品更为严格的规范。核心要求可归纳为“资质更严、宣传更真、分类更清”。
保健食品的具体规范。包括:核心禁止行为:不得与普通食品、药品相混淆;不得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普通食品严禁声称任何保健功能。资质与标识要求:必须公示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直播页面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产品属性,并明确标出“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警示语。平台与运营者责任:平台需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确保宣传合规;运营者需严格查验并记录供货方的资质与产品合格证明。
婴幼儿配方食品(含婴幼儿辅助食品)的具体规范。包括:核心禁止行为:严禁销售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食品;不得对产品的适用人群、成分、功能等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资质与标识要求:必须公示相关生产经营许可;必须确保产品标签、说明书内容绝对真实、准确。平台与运营者责任:平台需将其纳入高风险清单进行重点管控;运营者需建立并执行比普通食品更严格的选品与检验制度。
适用和遵守通用重要原则。除上述特定要求外,特定类食品直播也适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和要求,遵守通用禁令。违反相关规定和通用禁令,不仅会面临平台处罚(如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依法查处。若直播内容构成广告,还须同时遵守《广告法》中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食品广告的更为严格的规定。
对于消费者而言,新规实施后,若在直播间买到问题食品,应注意保留证据,如直播录屏、商品截图、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维权时可优先通过直播间或平台内置的投诉举报功能进行,也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12315平台投诉举报。
对于商家或主播,则务必在2026年3月20日新规生效前完成自查整改,重点核实自身资质、严格审查商品信息、规范宣传用语,以避免因违规而面临平台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