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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大数据杀熟”新规落地
发布时间:2026-4-13 14:58:09    点击:724次    [关闭本页]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制定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已于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等价格歧视行为,旨在打破算法“黑箱”,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明确了平台价格行为的核心禁止性要求

《规则》首次从制度层面划定了互联网平台定价的“红线”,核心内容包括三大禁令。

一是严禁价格歧视。平台不得基于用户画像、消费习惯、支付能力、位置信息等对不同消费者实行不公平定价,禁止利用算法对老用户或高消费意愿用户进行“精准收割”。

二是动态定价须公开透明。若平台采用动态定价机制,必须提前公示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如供需关系、时段等),不得以算法为名掩盖差异化定价逻辑。

三是价格变更须提前告知。平台调整收费项目或价格标准,须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示,并保障商家的自主定价权。

2、明确了违规处罚标准与平台整改要求

《规则》对“大数据杀熟”行为设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形成有效震慑。

在处罚力度方面,违规平台最高可被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责令停业整顿,甚至吊销相关经营许可。

在平台责任方面,互联网平台须建立价格合规审查机制,定期对定价算法进行自查与审计。目前,头部电商平台和网约车平台已启动合规整改,取消个性化定价策略,优化价格展示系统,确保同一时间、同一条件下向不同用户展示的价格一致。

3、消费者遇到“大数据杀熟”防范与维权策略

尽管新规已落地,但在实际消费中仍可能存在隐蔽的差异化定价行为。消费者可从技术防范和法律维权两方面入手。

技术层面防范。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前,采用多设备或多账号进行比价(如新老账号对比),清理App或浏览器缓存,或开启“无痕/隐私模式”后再查看价格。同时,可在App设置中关闭“个性化推荐”“个性化广告”等权限,减少平台获取用户画像的机会。

法律层面维权。新规赋予了消费者更明确的维权依据如发现疑似“杀熟”行为,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包括不同账号、不同设备下的价格对比截图或录屏,以及商品链接、下单时间、支付页面等完整信息。随后可通过平台内部投诉通道要求说明定价依据,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或“智慧315”平台(网站、微信小程序、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据《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主张权利。若涉及金额较大或平台拒不处理,可向市场监管总局或国家网信办举报,必要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差价并主张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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